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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在dm即將關店前15分鐘抵達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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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些時間找了Balea Oil Repair 護髮油, 這一款黑色瓶身髮油不分長短,一般髮質適用, 可乾髮時使用,也可用於洗髮後擦乾的頭髮,取適量均勻塗抹在頭髮,輕輕按摩到髮稍, 使用完輕柔不油膩, 適合日常護理,也改善頭髮乾燥.分叉.斷裂等問題

(後來 Joyce用了西班牙黃金液體Argan Oil阿甘油護髮非常好用後, 這一瓶就打入了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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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忙之中, Joyce看到這個淡粉色系列, 完全是因為看起來清雅清香的感覺買的, 買了洗面乳和化妝水

MILDER REINIGUNGS SCHAUM, PFLEGENDES GESICHTS WASSER, SANFTE WASCHCREME

後來研究一下這系列有杏花萃取物, 適用trockene and sensible haut 乾燥敏感的皮膚, 泡沫洗面乳沒有什麼人工香料味, 洗完滿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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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的安瓶種類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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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 Balea 7 Tag Wellness-Kur, 七天密集煥膚安瓶, 不分年齡都可以使用

依上面的1.TAG, 2.TAG....一天使用一瓶, 有的保濕帶有油感, 有的清新, 使用一週後, 真的會感覺皮膚改善, 在乾燥的歐洲也比較容易上妝

第1.2.7天是Feuchtigkeits Ampulle-保濕安瓶

第3.4天是Anti-Stress-Ampulle-舒緩抗壓安瓶

第5.6天是Frische-Ampulle清新舒壓安瓶

 

*第二種是Balea BEAUTY EFFECT LIFTING KUR 玻尿酸緊緻提拉安瓶,適用35-45歲

這一款全系列七瓶是一樣的產品,含玻尿酸及草本植物的成分, 有效改善膚色, 活化細胞, 減少皺紋,玻尿酸會增加肌膚彈性和韌性,草本成份使肌膚緊緻,使皮膚平滑,逐漸減少年齡增加造成的皮膚壓力損失, 這一款味道很淡雅舒服

 

*第三種是Balea VITAL 2-PHASEN KUR, 兩階段活化安瓶, 適用 40歲以上~

這一款是2017看到的新產品,只剩下兩盒, 光看到 "VITAL"的字言就一定要拿丫, 會有那個女人不需要呢?

使用起來完全不油, 味道帶著些許細胞味, 聞起來有些粉雅味, 隔天起來皮膚真的不錯

安瓶內分水層及油層兩個階段,使用前搖動混合後。輕拍面部,頸部和肩部然後按摩,再使用你平時的護理產品。 這一款草藥配方讓皮膚變得光滑皺紋看上去也會減少,  油菜仔油和葵花籽油提供深度保護, 有助於保持皮膚的天然水分平衡,   維生素E和抗氧化迷迭香萃取物保護免受自由基和支持皮膚的天然防禦系統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迅速吸收,無乳化劑。

 

備註: 2018 VITAL系列已更換新包裝

 

<安瓶使用方式>

*使用時間: 適用於皮膚需要緊急修護或拉提之用

*使用方式: 臉部清潔後, 取適量途抹在臉部、肩頸,輕輕按摩幫助精華吸收,接著再按照您日常保養程序進行即可, 有的人一瓶會分早.晚用完

*使用安瓶唯一要注意的是: 折斷安瓶時一定要用衛生紙或布包好, 直直的往下折, dm的切斷面還算平整安全, 注意倒出安瓶時不要刮到皮膚, 像Joyce有一次偷懶不用紙包就直接折了, 就不小心被玻璃劃傷了, 使用完的安瓶也要妥善包好再丟掉,以免刮破垃圾袋傷到自己或他人

*小提醒: dm安瓶容量是1ml/支, 每瓶安瓶一經打開後最好全部使用,不可保留,以免變質損傷皮膚

今年抵達德國下雨且溫度低, 皮膚一到德國就變乾了, 就開了一盒Balea 7 TAGE Wellness-Kur來做個7日保養,效果還不錯, dm商品平價好用, 多用一些也不會花費那麼大, 記得買完商品也可以辦理退稅喔!

後記:  玻璃安瓶到底可不可以帶回台灣呢?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3819

上面2012 的新聞報導結論是: 衛生署有規定,玻璃安瓶操作有可能造成意外,也容易與注射安瓶混淆,因此這種容器不能使用在化妝品,不過只要不涉及販賣,自用沒問題。

德國製造的產品能在德國任何葯妝商舖廣泛銷售的玻璃平價安瓶, 台灣衛生署這樣的防呆規定, 也造成很多消費者不清楚就帶回國了 

Joyce詢問德國代購是不能代購進來 (2018年)理由一樣同上

Joyce另參考知名德國代購商在代購安瓶下有註明: 安瓶類商品在台灣有個人進口數量上限制。請客人訂購前,洽詢當地海關相關規定。

看了一堆文章, 大家一定還是跟Joyce一樣霧煞煞, 搞不清楚到底可以帶回來還是不可以帶回來

噹噹噹~~~

結論是: 填具含藥化妝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 自用不販售下是可以攜帶或自國外寄送的 

(九) 另依行政院衛生署衛藥字第84030835號公告「玻璃安瓶(AMPOULE)容器不得作為化粧品容器使用」,故進口化粧品包裝如為玻璃安瓶(AMPOULE)容器者,不得進口。

考量部分民眾因個人自用之需求,旅客自行攜帶或自國外寄送(郵包、快遞)輸入該類化粧品,得填具含藥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及併附相關資料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專案輸入,惟該類化粧品限供自用不得販售。申請書得於該署網站查詢(網址:www.fda.gov.tw)之化粧品業務專區/表單下載。

(請參考 https://taipei.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0739CBD756BF1C33&sms=136935199E5DFB22&s=18A7E767D1FF6EBE)

**含藥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359&id=8011

不過上面的規定其實是清楚的說明玻璃安瓶不得進口, 但是加上但書之後,就又變模糊了,看到有些人分享被海關扣走拿不回, 有的是扣走又拿回....所以到底填單有效否或流程該如何進行, Joyce也不清楚

而且自用? 帶多少是算自用, 可以帶回多少? 也沒有看到數據~~~好像一切,還是海關說了算....

的確是很麻煩, 但如果據實填具可以讓自己用到這平價好物倒是挺值得的! 

如果怕有爭議, 就現買現用, 不要帶回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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